这些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会造成什么法律后果?这是权威解答!
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15日      阅读:158

为帮助广大农民朋友理解疫情防控中常见的违法违规问题,认清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,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,我们梳理归纳了13 个方面的问题,供广大市民学习参考。

一、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,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,会有什么后果?

根据不同情节,可处以警告、罚款、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;甚至,还可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
二、健康码为黄码、红码的人员,不按照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检测,会有什么后果?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拘留,可并处罚款。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,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;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
三、具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 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,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到发热门诊就医,会有什么后果?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拘留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
四、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(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)、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,会有什么后 果?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拘留,并处罚款。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;确诊病人、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,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五、出入小区、超市、菜场等有关场所,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,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,会有什么后果?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处拘留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 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
六、疫情防控期间,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、餐饮、娱乐等聚集活动,应当承担何种责任?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情节严重的,处拘留,可并处罚款。根据《刑法》等相关规定,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;确诊病人、病原携带者,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,可能构成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七、封控、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相关规定,擅自外出和聚集,会有什么后果?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情节严重的,处拘留,可并处罚款。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;确诊病人、病原携带者,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,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八、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,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,后果有哪些?

根据《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》规定,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,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,处以警告或者罚款。

九、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,应当承担什么责任?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处拘留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 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(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)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,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。

十、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, 应当承担什么责任?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处拘留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(包括在国家 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)依法开展消毒工作的,以 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。

十一、为恶作剧、博眼球、商业目的等,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,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,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,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?

根据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处拘留,可并处罚款。

十二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,乱扔口罩、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,要承担法律责任吗?

一旦发现乱扔的口罩、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是包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,严重污染环境的,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。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,危害公共安全的,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。

十三、疫情期间,哄抬物价、牟取暴利,如何处罚?

除了治安管理处罚外,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,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

都江堰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工作组

2021年11月12日

Copyright © 2002-2024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
邮编:611844
蜀ICP备12011972号